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三十七处,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三十七处 钢结构工程部车间喷涂设备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DYK2017A259N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山东省邹城市
招标货物的范围: 本次招标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三十七处钢结构工程部车间喷涂设备,数量:3套(其中除尘收尘系统1套,烘干净化系统1套,喷漆净化系统1套)
钢结构生产车间除尘收尘系统,包括除尘室房体、钢构件运输系统、除尘系统、空气吹扫系统及电控系统;
烘干净化系统,包括烘干房房体、钢构件运输系统、循环加热系统、净化系统及电控系统;
喷漆净化系统,包括喷漆房体、净化设备(无泵水幕、活性炭净化器、UV光氧化设备等)、排风管及电控系统。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以上设备的设计、选型、供货、制作、施工、安装调试等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50天内完成工程全部内容
交货方式: 落地交货(招标方指定位置)
交货地点: 招标方厂区内指定位置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不少于五台套类似设备的生产或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明材料的合同复印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08日 08: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17年11月12日 18:00
4、招标文件工本费: 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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