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再生水回用工程反硝化滤池系统包采购招标公告
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蚌埠市再生水回用工程反硝化滤池系统包采购 |
二、项目编号:20200502020105020001001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蚌埠市再生水回用工程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蚌埠市第二、第四污水厂V型滤池为现有,本工程为改造工程,即将现有V型滤池改造为反硝化滤池,并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其中: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反硝化滤池规模按10万吨/日处理能力建设;第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反硝化滤池规模按2.5万吨/日处理能力建设。 |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80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达到可验收考核条件,其中供货期120天,安装及调试60天,具体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指定地点。 |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投设备或服务在经营业务范围内);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必须连续三年均为盈利企业。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 2.3.1投标人如为符合本次招标标的的反硝化滤池核心工艺设备制造商 投标人为反硝化滤池核心工艺设备制造商,须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加工能力(加工设备一览表和质量检测设备一览表)、专业技术人员(附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专利证书(如有)等。 2.3.2投标人如为符合本次招标标的的反硝化滤池核心工艺代理商 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反硝化滤池系统工艺包核心工艺设备制造商所颁发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及制造商对本项目所供设备全生命周期的售后服务承诺等,核心工艺制造商须对其技术性能负完全责任,并对系统出水水质进行保证。如反硝化滤池核心工艺制造商为中国境外公司须提供中文授权文件或中英文对照的授权文件。 2.3.3如投标人为反硝化滤池核心工艺包的制造商,且为中国境内反硝化滤池品牌公司,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5 投标人如为反硝化滤池核心工艺设备制造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的应用于污水处理上反硝化滤池系统工艺包设计制造经验;投标人如为所供反硝化滤池核心工艺代理商须具有3年及以上的应用于污水处理上反硝化滤池系统工艺包设计集成经验,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应用于污水处理上反硝化滤池系统工艺包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中国境内已完成规模为10万吨/日(或2个5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厂的反硝化滤池系统工艺包业绩(代理商或其代理的制造商业绩均可)中国境内业绩须提供可明确证明其为反硝化滤池工艺包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内容页、产品型号样本及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明确其反硝化滤池具有相应的脱氮功能,以及业主联系人及联系人座机电话,并加盖业主及投标人公章; 注:①工艺包业绩是指投标人所供反硝化滤池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含供货、安装、调试等内容; ②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核心工艺制造商并具有发明专利,且不得有专利纠纷被起诉的记录。 2.7 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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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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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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