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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2020年-2021年职工餐厅商品采购项目
2020-09-28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2020年-2021年职工餐厅商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2020年-2021年职工餐厅商品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编号:08-04-04D-2020-D-D15900 )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2020年-2021年职工餐厅商品采购项目。

1.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3采购预算:40万元(含税)。

1.4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员工餐厅食材供货(采购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米、面、油、调味品、蔬菜、肉类、水产、水果等食材及餐厅用具、清洁用品)及免费配送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6交货地点:伊宁市。

1.7交货期:收到甲方订单后,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订单内所有物资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1.8标段划分及中选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中选1名中选人,份额100%。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

1.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单价折扣系数N≤1.00,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 资格条件

2.1参选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合法有效的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参选人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或农产品(农副产品)收购或农产品(农副产品)销售”类似经营范围内容。

2.3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4资质要求:参选人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5参选人须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之一:

①参选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②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③若为新注册单位,须提供自注册之日至2020年8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6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或订单/发票/结算依据时间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食材销售或配送服务项目的相关经验,累计完成5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固定金额合同,则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和服务内容,同时须包括首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若合同内无金额内容,则须提供相应发票,发票中须包含合同名称(或合同简称)或合同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协议下相应采购订单或结算依据,业绩金额以协议下所有采购订单或结算依据累计金额为准;若提供结算依据,结算依据中须包含协议名称(或协议简称)或协议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同一协议同时提供订单、结算依据和发票但金额不一致,则以发票金额为准。

2.7参选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今)内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

(5)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9月28日下午20时00分至2020年10月09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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