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天津采办共享中心就垦利16-1油田开发项目海水提升泵橇采办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垦利16-1油田开发项目海水提升泵橇采办 |
交货期: | 2021年9月19日 |
数量: | 2套 |
交货地点: | 天津塘沽 |
项目概况: | 垦利16-1油田新建1座4腿井口平台KL16-1WHPA,井口物流经计量、加热后进入海底管道输送至KL10-4WHPA平台,与KL10-4WHPA平台所产物流一起输送至KL10-1WHPB平台,经由栈桥输送至KL10-1CEP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的原油经由海管输送至KL3-2CEPA,然后输送至东营终端;脱出的天然气作为燃料供KL10-1CEP透平使用;脱出的生产水在KL10-1CEP处理合格后,经由KL10-4WHPA返输至KL16-1WHPA平台进行回注。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一、资格要求 1、海水提升泵需按照《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认证和检验。投标人应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COOOSO)认可的船级社(ABS,Lloyd’s,DNV,CCS,BV)对海水提升泵设备整体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证书。 2、投标人(应为海水提升泵的制造商)所投标的海水提升泵应为制造厂家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项目(限2009 年1 月1 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井用潜水泵、泵排量≥210m3/h、扬程≥70m)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运行2年及以上(从调试验收报告签字日期或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时间证明文件起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合同及调试验收报告或合同及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上述文件中如未包含设备的扬程、排量、所在设施的名称及使用方信息,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说明文件。 3、投标人如有不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名单(详见:5、机/电/仪产品推荐品牌)内的设备/材料,其选用的品牌应至少有10个项目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成功运行两年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证明(合同及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 4、本次投标只接受投标人以自己制造/成橇的货物参与投标,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9月29日到2020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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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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