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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后勤服务类班车)炉渣、石膏、污泥清运(12个月)和粉煤灰清运(12个月)招标公告
2020-09-30

(招标编号:CHDTDZ045/16-QT-3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后勤服务类班车)炉渣、石膏、污泥清运(12个月)和粉煤灰清运(12个月)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炉渣、石膏、污泥清运(12个月);粉煤灰清运(12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CHDTDZ045/16-QT-3001

炉渣、石膏、污泥清运(12个月)

炉渣拉运、石膏拉运,炉渣年产约20万吨,石膏年产约12万吨;全厂各类水池沉积物灰渣清理。

500元

CHDTDZ045/16-QT-3002

粉煤灰清运(12个月)

粉煤灰拉运,年产量约28万吨

500元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炉渣、石膏、污泥清运(12个月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运输企业资质。

3.投标人2016年至今应与招标人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为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为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粉煤灰清运(12个月)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粉煤灰销售或粉煤灰再利用项目。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运输企业资质,或营业执照里含有道路运输的相关内容,或提供运输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10万吨及以上的冬季粉煤灰储存能力,提供自有仓库产权证明或仓库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

5.投标人2016年至今应与招标人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为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为解除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30 12:17到2020-10-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30 12:17到2020-10-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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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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