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7-2060SCCJS1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副产盐资源化循环利用示范项目湿式氧化装置DBO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副产盐资源化循环利用示范项目。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湿式氧化装置DBO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3.2 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3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湿式氧化装置类似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采购清单、设备名称、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3.4 投标人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5 投标人承包资质: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6 人员资质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颁发的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设计或技术负责人为环境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 C 类及以上安全考核证书(在有效期内),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上所有人员均需在投标人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提供相关社保证明)
3.7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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