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十一师五团垃圾处理提升项目(BTJY00GCGK2020125)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0〕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五团灌区骨干渠道防渗改建工程建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一师五团垃圾处理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8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75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十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五团沙河镇 3.工程规模:总分类收集规模为40t/d,垃圾转运站处理规模为20t/d,及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等建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BTJY00GCGK2020125-01-01 | 第十一师五团垃圾处理提升项目 | 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 65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其它要求: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至少完成2项类似工程业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01日 00:00:00至2020年10月06日 0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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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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