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炭运输服务(含卸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炭运输服务(含卸车)
2. 招标编号:CSIEZB170408710
3. 项目概况: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炭运输项目(含卸车)。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 招标内容:各标段的计划调运量如下:
标段划分 | 起始地 | 目的地 | 运量(万吨) | 运距(公里) | 每日所需车辆 |
一标段 | 黑山矿 | 新疆化工 | 80 | 170 | 40 |
二标段 | 乌碱矿 | 新疆化工 | 20 | 45 | 20 |
红沙泉矿 | 新疆化工 | 5 | 280 | 10 |
备注:
(1)投标人须满足所投标段中每条线路的自有车辆数,不少于40辆自卸车,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登记证(含全资子公司)。
(2)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车辆必须根据国家道路运输要求不得违规运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运方承担。
(3)为了保证运输安全、可靠,投标人可兼投不得兼中。
(4)各标段运量为计划量,结算过程中根据市场变化以实际发货量为准。
(5)第一标段(黑山矿-新疆化工)必须是托克逊县注册的物流企业。
(6)为保障车辆运输安全,承运人须根据要求安装指定的GPS定位器及配套的监控软件,运输车辆须加装封签,承运人须承担相应费用。
(7)在运输过程出现偷煤、换煤等行为并被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理的企业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在开标后如查明有上述情况的投标人,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5.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为准);
(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1%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
(5)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40辆自卸车,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登记证(含全资子公司);
(6)投标人2016年应缴纳税金额不得低于300万元,提供由当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当地税务局盖章确认);
(7)投标人须提供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相关联的注册公司视同一家(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单位之间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单位之间有同一投资主体);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相关要求。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上午9:30-13:30,下午14:30- 18: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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