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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炭活化尾气增加在线监测设备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10-09

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炭活化尾气增加在线监测设备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2009 1333TMG037/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大同市 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炭活化尾气增加在线监测设备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SXZB-2009 1333TMG037/01),已由同煤经企字[2020]1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计划资金,招标人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一般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依据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活性炭项目生产实际需要,根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计划同煤经企字[2020]16号,炭活化尾气增加在线监测设备8套,烟囱旋转梯及操作平台的建设,监测站房的建设,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对比、验收和运行(含设计、施工、设备及安装总承包),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的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投用以及验收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协议为准);

7、投标人须具备由第三方具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2017年~2019年);

8、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章);

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与CA办理

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0-10-09 17:00至2020-10-14 17: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09 17:00至2020-10-14 17:00,在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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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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