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西流湖段拆迁项目(一)--湖西路公交场站东侧地表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TY-2020-02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区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西流湖段拆迁项目(一)--湖西路公交场站东侧地表垃圾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NTY-2020-0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原区西岗村郑上路以北区域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原区西岗村郑上路以北区域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湖西路公交场站东侧垃圾清运土石方计算区域面积为6380.5平方米,计算标高为115.90米,总挖方量18530.80立方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供应商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内);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即“三表一注”,或提供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起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9、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0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10月13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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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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