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5/16-QT-3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巴尔泰
一、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劳动用工机制改革业务外包(服务期限暂定三个月)
范围:设备维护部主机维护(锅炉、脱硫、电气一次、汽机专业)、辅助维护(输煤、化学、翻车机、吹灰器)等工作;发电运行部全厂化学水系统运行、除灰脱硫系统运行、输煤系统运行、供热生产;燃料管理部现场运维;物资部辅助工作等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劳务工作。此期间至少保证175人。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CHDTDZ045/16-QT-3101 | 劳动用工改革业务外包(3个月) | 2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劳动用工改革业务外包(3个月)标段】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具有劳务分包或火力发电机组运行操作、维护内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应答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应答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12 15:45到2020-10-1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12 15:45到2020-10-19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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