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0/19-TS-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新能源分公司5家风力发电企业涉网设备安全性评价打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巴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茂旗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川井风电分公司、内蒙古华电二连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三胜风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5家风力发电企业涉网设备安全性评价打捆招标
范围:依据《华北区域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2013版)和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反措等相关文件对风光电站电气一次、二次设备,调度运行及安全管理,现场安全制度、安全和技术监督管理、反事故措施及应急管理进行评价。(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CHDTDZ030/19-TS-0101 | 风光电站涉网安评打捆招标 | 2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光电站涉网安评打捆招标】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3项安全性评价业绩或内蒙古电网地区涉网设备安全评估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12 15:15到2020-10-1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12 15:15到2020-10-19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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