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1304G2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呼中大队营房翻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以黑森 [2020]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资金、总队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37%-13%-50%,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呼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呼中大队营房翻建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呼中区中心大街311号、呼中大队原有营区内
2.3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综合楼、车库、家属来队公寓楼、泵房收发室、门卫等总建筑面积为6534.27平方米建筑;厂区地面硬化126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工期309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16,992,237.5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相关专业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相关专业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考核证),除职称证书外,其他人员均须证企相符。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存在贿受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提供相应承诺)。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10月14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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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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