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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大王镇曲江村、于巷村南北路硬化水泥路面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10-13


广饶县大王镇曲江村、于巷村南北路硬化水泥路面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工程概况:

采购人名称:广饶县大王镇曲江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广饶县大王镇曲江村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永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饶县大王镇银座商务中心九楼9-6室

项目编号: DYMS-2020-J035#

工程名称:广饶县大王镇曲江村、于巷村南北路硬化水泥路面工程

谈判范围:广饶县大王镇曲江村、于巷村南北路硬化水泥路面工程 ,原灰土不动,原路面找平,铺C25混凝土厚度16c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投资:约4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财政补贴加自筹

工程地点:广饶县大王镇曲江村、于巷村

渣土类型及数量:有,三类渣土,260立方米。

二、项目谈判要求:

1、参与谈判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谈判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谈判现场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密封在“资信证明”密封袋中),未提供的按废标处理。成交后,若发现成交企业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之后再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参与谈判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参与谈判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或劳资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参与谈判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19年10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时间:2020年10月14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16日17时00分。

2.方式: 现场报名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10月14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16日17时00分。

2、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广饶县大王镇银座商务中心九楼9-6室购买谈判文件;

3、谈判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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