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共享中心-丙烯腈项目派驻组就海南精细化工项目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塔内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海南精细化工项目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塔内件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延期超过8周投标将会被拒绝。 |
数量: | 32台套 |
交货地点: | 海南省东方市珠江南大街丙烯腈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
项目概况: | 海南精细化工项目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建设范围包括20万吨/年丙烯腈装置、7万吨/年MMA装置、21.4万吨/年SAR装置、12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及外围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7.7亿元,占地面积约21公顷,计划工期28个月,预计于2022年11月份建成投产。 |
项目所在地: | 海南东方市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3)本次招标仅接受生产商/制造商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丙烯腈和MMA装置的塔内件成功应用业绩10台套以上(丙烯腈和MMA装置共计10台套以上应用业绩也被承认),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包含技术协议、制造图、合同、用户证明材料在内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日期、装置名称和规模、设备名称、制造图、技术协议等,用户证明材料需体现成功运行证明。未提交业绩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日期、装置名称和规模、设备名称制造图、技术协议等,用户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成功运行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10月14日到2020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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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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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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