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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低速三轮电动车改造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0-10-16

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低速三轮电动车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低速三轮电动车改造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HTC-FW-2020-1176

二、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低速三轮电动车改造服务项目。

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中选人数量:1名。

4、预算金额:人民币16万元(含税)。

5、完成时间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完成时间。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7、保修期要求:验收合格后24个月。

8、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金额用完或采购人上级公司采购结果实施执行自动终止,三者以先到为准。

9、签约模式:拟采用统谈统签方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协议。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对潜在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参选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符合采购人要求);

3、参选人近两年内须财务状况良好【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4、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形。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选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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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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