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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书香北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项目讷河市书香北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标段招标
2020-10-19
讷河市书香北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2020SG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讷河市书香北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批复》讷发改审批[2019]145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讷河市市政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自筹、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讷河市市政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启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监理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书香北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讷河市第二中学附近:南至内环北路、北至北五路、西至内环西路、东至育才街。

2.5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3建设规模:新建1个居住组团即书香北苑,总建筑面积284244.26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自筹及银行贷款

2.5计划工期:3年

2.6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及保修阶段

2.7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在本企业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2020年04月-2020年09月)。投标人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16时00分至2020年10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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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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