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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1号线与八通线贯通运营工程通信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10-20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1号线与八通线贯通运营工程通信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EEBCTW2020-120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轨道交通1号线与八通线贯通运营工程通信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1号线与八通线贯通运营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0]2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40%、6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铁公司通号分公司依据城铁公司2020年10月13日《关于轨道交通1号线与八通线贯通运营工程通信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请示的批复》,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轨道交通1号线与八通线贯通运营工程通信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号线、八通线贯通运营所需通信系统设备硬件、软件的采购、安装及调试;既有设备的拆除、改移;既有系统接口调整、配合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2.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线缆,具体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1号线与八通线贯通运营工程通信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物资采购包件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至201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附件1包件一览表中“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凡购买TX11(通信线缆)包件的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2019-2021年度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中铁电报2019-382)相对应的类别内。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1号线与八通线贯通运营工程通信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物资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谈判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2日,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10月22日16:3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并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采购单位指定账户(见4.4),汇款完成后,供应商应告知采购代理单位,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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