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上海公司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EU第一分册、第二分册系统集成招标、招标编号: SCZB20171286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网发批复〔2017〕763号文《关于2016年上海公司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EU第一分册一阶段设计文件会审的批复》、网发批复〔2017〕762号文《关于2016年上海公司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EU第二分册一阶段设计文件会审的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 728.5028 万元,工程编号: 16SH002958002、16SH002958003 ,工程名称: 2016年上海公司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EU第一分册、2016年上海公司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EU第二分册,预估系统集成费用 20.568 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 上海 。1.2招标范围:2016年上海公司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EU第一分册、第二分册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一)对EU利旧的设备和EU新建的设备进行现场调测的技术指导;制定调测计划和布线表;网络规划;测试报告搜集等工作;(二)对已建设完毕的EU一整套系统进行安全三同步扫描工作,作出整改措施,最后出具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1.3工期要求: 按合同工期要求,具体开、竣工时间按中标后合同约定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要求:投标人服务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系统集成费用折扣最高为100.00%(不含100.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和由主管税务机关发出的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2.2 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系统集成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若提供框架合同,不能仅提供订单,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至少3份。
2.3人员要求:
2.3.1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
2.4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5信誉要求: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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