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金猴献瑞》金、银仿印邮票系列贵金属产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733-2017235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金猴献瑞》金、银仿印邮票系列贵金属产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投标。
2.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分为2个包。1包供应商依照加工制作要求制作0.5克纯金仿印T.46《庚申年》邮票。
包号 | 内容 | 材质 | 克重 | 数量(套) | 加工费最高限价(元/套) |
1 | 0.5克纯金仿印T.46《庚申年》邮票含国检证书 | 纯金材质(Au.999) | 0.5克 | 10000 | 66 |
2包供应商依照加工制作要求制作10克纯银仿印T.46《庚申年》邮票。
包号 | 内容 | 材质 | 克重 | 数量(套) | 加工费最高限价(元/套) |
2 | 10克纯银仿印T.46《庚申年》邮票含国检证书 | 纯银材质 (Ag.999) | 10克 | 20000 | 41 |
(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包)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3.供应商须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3.4.供应商能够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3.5.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最终交货时提供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3.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最终交货时每个贵金属产品须单独配备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鉴定证书。
3.9.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每个贵金属产品须满足上公差要求。
3.10.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实物样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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