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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1年监控摄像机设备维保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0-21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1年监控摄像机设备维保外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o.SXPOST-FW-20076,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为满足嵊州市分公司(含寄递)的监控能正常运行。需满足嵊州市分公司网点、营业部、业务库、监控室、邮件处理中心等29个场所监控摄像机设备维保事项(非寄递:嵊州监控室摄像机4只、嵊州业务库摄像机13只、北直街邮政所摄像机38只、三江邮政所摄像机37只、城西邮政所摄像机33只、谷来邮政所摄像机30只、金庭邮政所摄像机35只、甘霖支局摄像机37只、长乐支局摄像机46只、黄泽支局摄像机40只、大王庙邮政所摄像机37只、城东营业所摄像机40只、富润邮政所摄像机23只、官河营业所摄像机42只、三界支局摄像机44只、北漳邮政所摄像机26只、石璜邮政所摄像机34只、苍岩邮政所摄像机31只、浦口邮政所摄像机35只、嵊州空白乡镇摄像机17只、城北邮政所摄像机10只、崇仁邮政营业所摄像机5只;寄递:普投班摄像机18只、剡湖营业部摄像机14只、大楼场院摄像机16只、剡西营业部摄像机5只、嵊州处理中心摄像机16只、城南营业部摄像机8只、剡东营业部6只),总计740只摄像机(其中非寄递657只,寄递83只);采购预算15万元,拟确定一名中标人。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简介

  计量单位

  服务期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合同包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2021年监控摄像机设备维保外包采购项目

  嵊州市分公司(含寄递)网点、营业部、业务库、监控室、邮件处理中心等29个场所监控摄像机设备维保

  1批

  1年

  15

  1. 服务期限:1年;首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在首年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提前终止;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1+1模式);

  (3)服务地址:嵊州市分公司网点、营业部、业务库、监控室、邮件处理中心等29个场所监控摄像机设备维保(设备维护点见附件一《维护点及监控摄像机设备清单》);

  (4)报价:本项目报价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报价应包括摄像机设备软硬件维护、培训、巡检、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5)结算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50%维护费用及其它零星维修费用,剩余50%的维护费用及其它零星维修费用合同期满前结清(中标人提供增值税维护专用发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 资格条件:

  2.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分公司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2.2.3、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2.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7无正当理由弃标的供应商,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邮政各级单位采购项目。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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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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