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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年中国联通北京电子渠道个性化系统应用软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30
2017-2019年中国联通北京电子渠道个性化系统应用软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17-2019年中国联通北京电子渠道个性化系统应用软件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017CUC-BJ-PUTIAN074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北京联通需要对电子渠道系统进行持续功能改造,以满足生产、管理、维护的发展要求。
1.2 招标编号:2017CUC-BJ-PUTIAN0742
1.3 招标内容
1.3.1 采购规模:
标包一:扩容商城辅助管理子系统软件1套。有效期为3年,2017年预估工作量为4.5个人月,2018-2019年预估工作量为39.5个人月,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标包二:扩容自助终端特色业务子系统软件1套。有效期为3年,2017年预估工作量为27个人月,2018-2019年预估工作量为61个人月,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3.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实施期限:
标包一:2017年项目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测试,具备上线条件,后续项目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具备上线条件。
标包二:2017年项目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测试,具备上线条件,后续项目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具备上线条件。
1.3.4 实施地点:北京
1.3.5 保修期:符合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4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第一标包:商城辅助管理子系统 招标范围为: 扩容商城辅助管理子系统软件1套
第二标包:自助终端特色业务子系统 招标范围为:扩容自助终端特色业务子系统软件1套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 个。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格)
第一标包:2017年项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万,后续扩容人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5000.00元/人月。
第二标包:2017年项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6.5万,后续扩容人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5000.00元/人月。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注册资金
标包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
标包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2.2.1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提供验证资质证书真伪的网址链接,否则视为未提供。
2.3 财务要求:
2.3.1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3.2 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3.3 投标人须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2.3.4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业绩要求:
标包一: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项(含)以上电子渠道类应用软件开发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标包二: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项(含)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万元人民币的电子渠道类应用软件开发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2.5 人员要求:
标包一: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供的服务团队到位;
2)投标人负责此项目的独立技术团队应至少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有10年以上IT系统实施经验,5年以上IT项目管理经验。
4)技术人员要求有至少3年以上IT项目实施经验。
5)投标人须提供技术团队全部人员的技术背景及参与实施案例列表。
6)为本项目配置的独立技术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提供所有人员劳动合同或截止开标日期前所能出具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7)项目实施中,上述项目团队人员如需调整,投标人需提前30天告知招标人进行确认。
8)本项目两标包人员不得复用。
标包二: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供的服务团队到位;
2)投标人负责此项目的独立技术团队应至少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有10年以上IT系统实施经验,5年以上IT项目管理经验。
4)技术人员要求有至少3年以上IT项目实施经验。
5)投标人须提供技术团队全部人员的技术背景及参与实施案例列表。
6)为本项目配置的独立技术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提供所有人员劳动合同或截止开标日期前所能出具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7)项目实施中,项目开发团队人员在项目服务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20%;
8)项目实施中,上述项目团队人员如需调整,投标人需提前30天告知招标人进行确认。
9)本项目两标包人员不得复用。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近三年(2014年至今)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9.2 本项目仅接受原厂商投标,即投标人须为所投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如整体解决方案中涉及第三方软硬件设备,须提供相应原厂商的授权函或代理资质;
2.9.3 投标人须在服务地有驻地或分支机构(提供驻地或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产权人为投标人)。如投标人在北京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在中标后20日内在北京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并提供证明材料;
2.9.4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9.5 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11 月 30 日至2017年 12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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