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晶河风电场特三期机组主控制器、中央监控系统采购及技术改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节能港建风力发电(张北)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单晶河风电场特三期机组主控制器、中央监控系统采购及技术改造服务项目 |
二、项目编号:20200802030110408001001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港建风力发电(张北)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单晶河风电场特许权三期项目共有风力发电机组53台,机组制造商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机组型号WD77/82-1500,主控系统制造商为丹麦米塔科技有限公司,主控制器为MITA Teknik 4000,中央监控系统为MITA Teknik GATEWAY。 |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采购53台风机主控制器及1套中央监控系统,并对单晶河风电场特许权三期项目提供配套的技术改造服务。 |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张北县单晶河乡单晶河风电场场区及特三期项目机位。 |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境内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注册币种为外币的,注册资本不随汇率升降而变化(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如2019年度审计未完成可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有过风力发电机组主控制器和中央监控系统成功改造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机组主控制器生产单位出具的备件销售和改造解决方案的授权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中央监控系统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例如:软件著作专利等)。 (3)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近三年定义:2017年1月1日至今。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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