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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电站2020-2021年度右岸电站机组及公用直流系统蓄电池组更换招标公告
2020-10-22


三峡电站2020-2021年度

右岸机组及公用直流系统蓄电池组更换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CD-SB202018D)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三峡坝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电站2020-2021年度右岸机组及公用直流系统蓄电池组更换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与项目工期

招标范围:

1)采购右岸电站机组直流电源系统蓄电池4组,每组电池由103瓶标称电压2V、额定容量(10小时放电容量,放电终止电压1.8V)不小于500Ah的电池组成,并同步采购备件8瓶。

2)采购右岸电站公用直流电源系统蓄电池2组,每组电池由103瓶标称电压2V、额定容量(10小时放电容量,放电终止电压1.8V)不小于350Ah的电池组成,并同步采购备件4瓶。

3)负责旧电池及附属设施的拆除及转运配合。

  1. 负责新购电池、配件及附属设施的安装。必要时派技术人员指导充、放电试验。

上述两种规格的蓄电池组需为同一品牌。

工期要求:

项目计划在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完成设备供货、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总工期192日历天。投标人需按照安装时间的要求一次性送货到三峡电站右岸厂房安装现场。具体供货日期以招标人项目责任部门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蓄电池制造厂商或蓄电池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投标,则须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电力行业蓄电池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18、2019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5)其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10月23日9时00分到2020年10月29日17时00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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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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