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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茂名分公司第二批光网工程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17-12-04
2017年茂名分公司第二批光网工程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茂名分公司第二批光网工程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茂名分公司第二批光网工程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7-753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建设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任务书投资
(人民币 万元)
监理服务费预估(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元)
份额
建设地点
1
2017年茂名分公司第二批光网工程监理服务框架采购

3000
90
份额一
茂名
2
60
份额二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监理工作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最终批复的任务书为准。
2)招标范围:2017年茂名分公司第二批光网工程的各单项监理服务
3)监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
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控制目标为90个日历日,以建设单位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应急工程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期限内完成;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1.2 监理服务期:按批次计算,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验,监理服务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1.3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份额,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
监理服务费预估(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份额一
90
份额二
60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省外通信工程参建单位入粤同时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表。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光网工程的相关监理经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合同;
2) 具有满足条件1)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及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在担任多个地市的总监时,最多不得超过3个。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备查), 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 2017年7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都应当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壹名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职监理人员为常驻现场代表对具体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同一常驻现场代表同时负责的施工现场数量不得超过 2个。
3)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2.5 信誉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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