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共享中心-丙烯腈项目派驻组就海南精细化工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一类磁力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海南精细化工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一类磁力泵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9个月,延期超过8周投标将会被拒绝。 |
数量: | 22台 |
交货地点: | 海南省东方市珠江南大街丙烯腈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
项目概况: | 海南精细化工项目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建设范围包括20万吨/年丙烯腈装置、7万吨/年MMA装置、21.4万吨/年SAR装置、12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及外围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7.7亿元,占地面积约21公顷,计划工期28个月,预计于2022年11月份建成投产。 |
项目所在地: | 海南省东方市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提供的制造商需持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复印件。 (3)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集成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集成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 投标人已以自己制造/集成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制造商至少有3台同系列、输送介质相同或相似(含有氢氰酸、丙烯腈)的在中国境内成功连续运行2年以上运行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与本次投标的产品一致,否则投标不予接受。 投标人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销售合同和用户运行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日期、设备名称、输送介质、流量、扬程、泵数量、连续运行时间。未提交业绩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日期、设备名称、输送介质、流量、扬程、泵数量、连续运行时间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到2020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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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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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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