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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精细化工项目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玻璃钢制设备招标公告
2020-10-25

项目名称:海南精细化工项目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玻璃钢制设备 标段(包)编号:BXJCF-20019/01 发标日期:2020年10月25日
中海化学-采办共享中心就海南精细化工项目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玻璃钢制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海南精细化工项目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玻璃钢制设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延期超过8周投标将会被拒绝。
数量:共6台
交货地点:
项目概况:海南精细化工项目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建设范围包括20万吨/年丙烯腈装置、7万吨/年MMA装置、21.4万吨/年SAR装置、12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及外围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7.7亿元,占地面积约21公顷,计划工期28个月,预计于2022年11月份建成投产。
项目所在地:海南省东方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A4级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或拥有化工专业相应的设计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4台类似设备在产能150kt/a及以上的制酸装置中连续稳定运行 24个月以上的业绩。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设备及配套附件的运行状况报告或说明等、业绩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证明合同签订双方名称、装置所在地、供货日期、交货周期和实际的运行性能情况。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验证合同签订双方名称、装置所在地、供货日期、交货周期和实际的运行性能情况,均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10月25日到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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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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