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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森林资源保护实时监控视频摄像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0-25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森林资源保护实时监控视频摄像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DTT-2023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备注

铁塔存量站森林防火视频监控

3公里,热成像产品

6

含摄像头及其激活调测以及安装辅材(无需安装)

6公里,热成像产品

12

含摄像头及其激活调测以及安装辅材(无需安装)

10公里,热成像产品

4

含摄像头及其激活调测以及安装辅材(无需安装)

视频监控系统+大喇叭云广播

卡口监控+语音播报

4

1、卡口监控及其安装施工、激活、调试及相应安装辅材

2、卡口杆体的材料、安装施工

3、大喇叭及其安装施工、相应安装辅材。


1.2 预算金额:237.91万元(含税),税率为13%;

1.3 报价方式:

1.3.1投标人须按所投产品进行报价,报价为各项产品含税单价;

1.3.2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对应产品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1.3.3本项目以各项产品合计含税总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价格。

注:报价中包括物资、运输、安装、调测等其他相关费用,单点安装辅材以100米起计算。

1.4 供 货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调测;

1.5 供货地点: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保 修 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质保期为3年;

1.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同时投标单位近三年( 2018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审查为准,须提供截图,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文件,且在有效期内;

2.4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 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审查为准,须提供截图,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第1-7条提供承诺书,第8条提供截图):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截图;

2.7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6日00时00分至2020年10月3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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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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