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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处置)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07
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处置)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2-05020
1.招标条件
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处置)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处置)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
2.2项目概况: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装机容量2×135MW为循环流化床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二期装机容量2×350MW为超临界煤粉炉热电联产机组,全厂总装机970MW。全年生产粉煤灰、石膏、炉渣等物料要求全部销售、清运。
2018年度预计一二期年总发电量约34亿度,年总供热量约440万吉焦。其中一期预计年发电量约6亿度,年供热量50万吉焦;二期预计年发电量28亿度,年供热量390万吉焦。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Ⅰ个标段。
本标适用于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与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个法人单位,一份标书。合同与二家公司法人分别签订。
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供热副产品粉煤灰、石膏和炉渣综合利用或外销,负责粉煤灰、石膏和炉渣的运输、储存堆放并符合环保要求。保证粉煤灰、石膏和炉渣及时外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招标人统一调度安排。负责放灰操作、周边指定范围的文明卫生保持、治理以及沉淀池的定期清理。招标人不提供粉煤灰、石膏和炉渣的储存、转存场地。
由于招标人生产的特殊性,本标段全年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产量不确定,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产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各投标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本次招标,按无一级灰产品招。中标人有一级灰需求时,双方按分选系统用电量做为结算依据。
下表为一期超净改造后和二期近三年粉煤灰、石膏和炉渣及产能完成情况,供参考(2017年数据为1至10月份数据)。
二期近三年粉煤灰、石膏和炉渣及产能完成情况
时间
湿粉煤灰
干粉煤灰—原灰
燃煤炉渣
脱硫石膏
供热量
发电量
热电总电量




万吉焦
万度
万度
2017
88296
161547
45881
47539
249
202900
234003
2016
208857
157216
61324
84396
307
284100
322533
2015

124701
66151
41332
207
148500
174430
一期超净改造后粉煤灰、石膏和炉渣及产能完成情况
时间
湿粉煤灰
干粉煤灰—原灰
燃煤炉渣
脱硫石膏
供热量
发电量
热电总电量




万吉焦
万度
万度
2017
101776
9683
36693
4619
24
42600
45611
2018年度一期、二期灰渣等物料招标方式按年产能进行,年产能为年发电量与供热量折电量之和。本年度按一二期年产能进行统一综合单价招标,即每万度金额(元/万度)。2018年计划年产能及粉煤灰炉渣石膏量如下表:
年份
粉煤灰
燃煤炉渣
脱硫石膏
供热量
发电量



万吉焦
万度
2018年一期
132328
53296
6709
50
60000
2018年二期
306362
77966
77927
390
280000
2018年一、二期合计
438690
131263
84636
440
340000
注:招标人不为中标人提供车库,冬季车辆防冻、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粘车清理等措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石膏装车配合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要求涵盖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处置及销售、建筑材料研发及销售等经营范围。
3.1.3投标人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做到诚实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
3.1.4投标人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3.1.5投标人能满足本项目招标书规定的全部要求。
3.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项条件:同时投标人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2.2投标人须提交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销售计划方案、储存的环保措施。近2年内须有类似本项目的业绩。
3.2.3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下发的环保手续和处置能力证明并且具有符合环评批复要求的规范储存场所及配套防护措施(若投标人无相关环保手续可持与具有环保相关手续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具有相同效力,但双方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申请,否则其投标均会被否决)。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4.1.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4.1.2直接通过二级域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
4.2未在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电子商务平台页面右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4.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电子招投标模块数字证书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建议各投标人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5-7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CA证书驱动下载: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自2017年1月1日起,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CA数字证书增加签章功能更新期间,招投标业务中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有无签章均可,为不影响各供应商的正常业务,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的更新业务。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7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3日17:00止, 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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