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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七师团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施工三标段) 招标公告
2020-10-26

一、招标条件

    七师团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BTJY07GCGK2020140)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发改发〔2019〕2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胡杨新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七师团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施工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45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204.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127团、128团、125团三个团场。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BTJY07GCGK2020140-02-01
七师团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施工三标段)
128团建设规模及内容:(1)新建处理量为21吨/日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2)新建管理站一座。及配套值班室、地磅、车库、洗车及消杀车间。(完成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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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需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 7.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8.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2:00:00至2020年10月31日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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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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