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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乳化油采购招标公告
2020-10-27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乳化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0-315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乳化油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乳化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头窑煤矿设计生产能力800万吨/年。主井为斜井,坡度12°;副井为斜井,坡度5.5°,风井为立井,井径6.0米。位于东胜煤田的北部,构造形态表现为一简单的单斜构造。地层走向北西,倾向S25°W~S30°W。区内岩煤层产状近于水平,倾角一般小于3°。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2.3 规模:800万吨/年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电液控液压支架用乳化油  HFAE20-5(按矿实际水质进行匹配),数量约432000公斤(200L/桶装)。

2.5 交货地点:高头窑煤矿矿区。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招标方分批次下达订单,投标方接到订单后需在指定日期内将所订货物送达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乳化油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27日9:00起至2020年11月03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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