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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二次)
2020-10-27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CWEME-SHZJ-202011FW-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出资人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招标人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2×1000MW燃煤机组环境影响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回顾评价、区域概况和周边污染源调查、环境本底监测与现状评价、环境相容性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环保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减缓与改进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不含码头、海洋监测和评价专题;配合业主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送审、上报及取得相应级别的主管部门审批等。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方对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近5年担任2台及以上10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设计总工(项目经理)的业绩,环评单位的编制人员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质,且具有一定的调研和编制工作经验;参与本项目合同的人员应专业齐全、数量合理。

3.3 环评编制单位应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火电建材类),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12名以上,近五年内具有1000MW级及以上火电类环评项目并已取得相应环评批文的业绩数量不少于2项。

3.4 投标方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未出现过失信行为,未被生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5年内不存在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解除的情况。

3.7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a) 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b)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289:00时至20201106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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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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