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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设计部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0-10-27


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设计部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ZGK202001-1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设计部分)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金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设计部分)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临淄经济开发区古侯路以南,金桓路以西

2.3计划工期:2020年11月21日开工; 2021年5月19日竣工,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设计部分)范围内的优化设计、采购、施工、安装、验收备案手续、保修以及未注明但为完成本工程及保证投入使用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对EPC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合格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2.7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评选出一家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格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4 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

3.5 业绩要求:无;

3.6信用考核要求:无

3.7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B 证、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机关网上截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手册但需提供退休证、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3.8其他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上查询记录截图)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 家(只允许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即可。

4. 投标报名

4.1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上午8:30至2020年11月3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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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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