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就2017年互联网安全配套传输建设工程分光放大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1.2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以下内容,见下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设备参数要求 |
| 1 | 光分路器 | 2 | 套 | 2个节点各配置1套光分路器,每套光分路器配置32路(每路1分4,按70%:10%:10%:10%分光比 )分光模块。 |
| 2 | 光放大器 | 2 | 套 | 2个节点各配置1套光放大器,分别配置32路、30路100G光放大模块。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98万元(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中标人确定:本项目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最终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份额100%;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2.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 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在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应包括光分路器和光放大器或光分路器和光放大器类似相关产品;
2.4 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销售光放大器(GE/10GE/100GE)的总业绩,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以订单或结算合同时间为准,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2.5 投标人需提供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送检单位或生产单位需和投标人名称一致,检测报告上产品型号必须和投标应答产品型号一致。)
2.6 投标人所提供光放大器产品需为插卡式结构,且支持网管功能;(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正式印刷的技术资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7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款:(提供承诺函)
a)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b)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d)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e)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法合同约定的;
f)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g)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8 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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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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