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医院P2实验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舞采公开采购-2020-3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舞阳县人民医院P2实验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舞采公开采购-2020-3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舞阳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第一标段:28万元;第二标段:45万元;第三标段:70万元;第四标段:16万元;第五标段:41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具有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4、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3.5、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2020年01月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c.2020年01月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9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11月05日00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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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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