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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伊犁分公司2020年塔桅拆除及特殊塔桅隐患整治项目
2020-10-29

中国铁塔伊犁分公司2020年塔桅拆除及特殊塔桅隐患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伊犁分公司2020年塔桅拆除及特殊塔桅隐患整治项目(代理机构编号:08-04-04D-2020-D-D18156)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伊犁分公司2020年塔桅拆除及特殊塔桅隐患整治项目。

1.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3采购预算:50万元(含税)。

1.4采购内容:更换拉线、替更换原有调节构件、紧固拉线、新增加拉线、新增拉锚点、锚点加固、垂直度调相(铁塔轻微倾斜)、地脚螺栓包封、连接构件维修、美化天线外罩维修、铁塔拆除等。

1.5实施地域:伊犁。

1.6计划工期:收到甲方订单后15天内完成拆除整治任务。

1.7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1.8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1.9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份额划分情况及中选情况:本项目不划分份额,共选1名中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第一中选候选人。

1.12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在本项目参选时须提交一个折扣系数N(N≤1.00),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二、 资格条件

2.1参选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合法有效的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仅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2)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之一

①参选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②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③若为新成立单位(成立不满1年),须提供从成立至2020年9月的累计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塔桅安装、塔桅拆除、塔桅维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固定金额合同,则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和服务内容,同时须包括首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若合同内无金额内容,则须提供相应发票,发票中须包含合同名称或合同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协议下相应订单或发票,业绩金额以协议下所有订单/发票累计金额为准:若提供发票,发票中须包含协议名称或协议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同一协议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但金额不一致,则以发票金额为准。

2.6参选人提供2017年6月1日至今内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下午16时00分至2020年11月02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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