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七师胡杨河市双创孵化基地建设项目(BTJY07GCGK2020155)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19】2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七师胡杨河市双创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5033.08万元;本次招标额为42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胡杨河市中心城区和五五工业园区南区 3.工程规模:一、专家公寓楼项目工程:项目占地面积:9319.67㎡,建筑总面积:4095.34㎡,建筑外饰面积3452.5㎡,绿化面积4185.5㎡;二、高标准厂房项目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47900㎡,建筑总面积:71509㎡,其中标准厂房建筑面积61700㎡,生活办公建筑面积9809㎡;包含给水消防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配电亮化工程、弱电工程、道路铺装绿化工程、建筑及装饰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BTJY07GCGK2020155-01-01 | 第七师胡杨河市双创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 高标准厂房项目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47900㎡,建筑总面积:71509㎡,其中标准厂房建筑面积61700㎡,生活办公建筑面积9809㎡;包含本项目给水消防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配电亮化工程、弱电工程、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工作(含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保证工作等),包括施工期间的指导、验收及配合服务等工作。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勘察]注册岩土工程师;[设计]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9日 16:00:00至2020年11月04日 1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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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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