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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IDC蓄电池物联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017-12-1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IDC蓄电池物联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IDC蓄电池物联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IDC蓄电池物联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ZB2017145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IDC蓄电池物联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本次采用自购方式, 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相关合同,在此合同所确定的条款下进行【蓄电池监控设备(含软件)】的供货及到货后的安装调试工作。
1.2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IDC蓄电池物联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包括1套蓄电池监控设备(含软件)【以及上述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维服务】等,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998400元(含税),监控的蓄电池为金鸡湖路IDC 8组UPS 及4组HVDC 蓄电池和南施街IDC 4组UPS 及4 组HVDC 蓄电池。要求采用NB-IOT物联网的架构形式实现蓄电池监控。其中UPS蓄电池每组240颗,HVDC蓄电池每组120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1.2.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苏州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3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年。
1.3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984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如当日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日则按中国人民银行之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2.2所投设备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若相关证书为外文版本,须提供对照原外文版本实质内容相同的中文翻译版本,否则提供的内容视为无效。
2.3 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签署的蓄电池监控设备类似业绩,合同累积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双方当事人签字(仅适用于合同签订主体为自然人)或者盖章(合同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签订日期等信息及服务内容页】、对方联系人名单,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相对应发票,框架合同与发票必须对应,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2.4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承诺能够开具货物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蓄电池监控设备(含软件)),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授权专用章授权及分支机构授权的授权文件,还应提供产品制造商法人机构对授权章效力的授权。
2.6本次招标所需设备须与江苏电信泰斯通平台无缝对接。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设备无缝对接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7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0.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0.2被责令停业的;
2.10.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2.10.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2.10.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10.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0.7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
2.10.8 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机构在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记录的;
2.10.9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12月14日9: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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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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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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