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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营运用房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20-10-30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营运用房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0PB0101012),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邮储银行乐清市支行营运用房3台电梯,其中1台消防电梯,2台客梯,采购内容包括原设备拆除、整套设备配置、安装调试、试运行交付、技术培训、报验、维保等内容。项目预算126万元(含税)。

  1.2 质保期:整套电梯提供至少12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通过技术监督局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且合同双方共同签署电梯验收合格证书之日算起。

  1.3供货期:在收到招标人交货通知后100天内完成电梯拆除、电梯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通过,并移交给招标人。

  1.4供货地点:温州乐清,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26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和有效期内的代理商证明,且承诺由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负责后续安装维保工作。

  2.1.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2.1.6本项目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具备至少1个本项目投标产品(同品牌)供货业绩。

  2.1.7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8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8)投标人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9)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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