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来源: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401G2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同发改【202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同江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抗疫特别国债。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市人民医院南、兴盛街东、长顺巷北;
2.3项目规模:传染病房建筑面积3733.36m2及给排水、电气、通信、围墙等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5计划工期:2020年12月0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共计33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
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05月至2020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且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3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针对上述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office.hljjs.gov.cn:3000/Default.aspx)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下载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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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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