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附属房改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下一层
2.2 项目总投资:/
2.3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05955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否决投标。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并验收通过(具体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
2.5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安全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资质(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4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业 建筑工程 。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对此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则被否决。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发售日期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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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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