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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设备标段) 招标公告
2020-10-31

一、招标条件

    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设备标段)(BTJY07GCGK2020156)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市发改发【2020】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设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666.56万元;本次招标额为4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1、填埋作业区: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设计库容为12万m³, 垃圾填埋区占地面积为23542 m²。2、辅助生产区:新建车库、维修间一栋,建筑面积为240 ㎡。地磅房1栋,建筑面积为16.5㎡, 均为地上一层,钢结构,东侧配有车辆清洗区,占地面积为2012 ㎡。3、生活管理区:新建生活管理用房1栋,建筑面积为108㎡,值班室1栋,建筑面积为16㎡, 配电室及消防泵房一栋,建筑面积为72㎡均为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占地面积为1713㎡。4.设备购置:为保证垃圾填埋作业的正常运转,本工程需配置相应规模的作业机械( 挖掘机、压实机、履带式推土机、喷洒洒水车、自卸汽车、装载机)。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BTJY07GCGK2020156-01-01
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设备标段)
本工程需配置相应规模的作业机械(挖掘机、压实机、喷洒洒水车、自卸汽车、装载机)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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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所投产品生产或销售、安装、维修的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拥有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类似业绩且无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31日 00:00:00至2020年11月06日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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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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