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虹彩花卉产业园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2020-11-03
项目编号:QCGC2020-042
1. 招标条件
庆阳市虹彩花卉产业园土方工程已由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备[2020]1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城县自然资源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庆阳市虹彩花卉产业园土方工程。
2.2 建设地点:庆城县马岭镇马岭村。
2.3 工程内容:
土地平整工程:A区挖土方11144.23m³,运距0-0.5km; B区挖土方6232.76m³,运距0-0.5km;C区(不含人工湖土方)挖土方16330.05m³,运距0-0.5km;D区挖土方2698.28m³,运距0-0.5km。日光温室:日光温室北侧放坡挖土5064m³,日光温室门前土方回填5313m³,日光温室东侧临时花棚基础平整回填土2365m³,运距0-0.5km。地表附属物清理:A区挖土方27075m³,运距2.3km; B区挖土方15342.5m³,运距2km;C区挖土方41515m³,运距1.7km;D区挖土方6317.5m³,运距1.5km。
2.4 计划工期: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24日,总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近3年(2017年1月-2019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2017年1月-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且独立承担过所投项目的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执业资格;
3.3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18时(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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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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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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