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8、9机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程第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B/KJJJ02-002-2017
招标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法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1.2工程项目的性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3工程概况及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51号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机组投产后必须进行职业病控制效果验收评价,本期工程对十里泉发电厂#8、9机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验收评价事宜,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验收评价,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1.4工程地点: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
1.5工期要求:工期60天。
1.6电厂厂址: 山东省枣庄市解放南路143号。
2.招标范围 及质量标准
2.1招标范围:#8、 9 机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规范书中的工程内容。
2.2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3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甲级技术服务资质,投标人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3.4近5年公司安全生产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没有被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刑事处罚;
3.5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标段(项目),同一投标人授权两个或多个委托代理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3.8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4.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0日上午9:00
5.投标申请递交
5.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2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分别扫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中,邮件标题为“#8、 9 机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投标人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5.3递交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0日上午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8、9机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程第二次公告
201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