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河源市东源县灯塔盆地骆湖镇上欧村小水村、漳溪畲族乡群星村、船塘镇福坑村三河村、漳溪畲族乡上蓝村垦造水田项目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25-202011-510002-0003 项目名称:2020年度河源市东源县灯塔盆地骆湖镇上欧村小水村、漳溪畲族乡群星村、船塘镇福坑村三河村、漳溪畲族乡上蓝村垦造水田项目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2,237,200 最高限价(如有):22372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年度河源市东源县灯塔盆地骆湖镇上欧村小水村、漳溪畲族乡群星村、船塘镇福坑村三河村、漳溪畲族乡上蓝村垦造水田项目监理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备注 | 2020年度河源市东源县灯塔盆地骆湖镇上欧村小水村、漳溪畲族乡群星村、船塘镇福坑村三河村、漳溪畲族乡上蓝村垦造水田项目监理服务。 | 223.72 | |
注: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其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为东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具体按照施工合同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须附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及建设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0年 11 月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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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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