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8-QT-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一、招标条件
云南以礼河四级电站复建工程项目以礼河发电厂2020-2023年生产区域垃圾清运及水库垃圾打捞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以礼河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3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4/18-QT-1201 | 以礼河发电厂2020-2023年生产区域垃圾清运及水库打捞 | 以礼河发电厂2020-2023年生产区域垃圾清运及水库打捞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礼河发电厂2020-2023年生产区域垃圾清运及水库打捞】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工器具、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
2.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间,投标人具有1个及以上的垃圾清运和水库垃圾打捞相同或相似业绩。要求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主要关键内容、盖章签字页等内容)。
4.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最近一年内未进入华电云南公司安全生产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转包本招标范围内容,委托其他人进行代管服务时,必须获得招标人认可。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1-05 09:00到2020-11-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1-05 09:00到2020-11-1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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