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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配套工程第三批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11-06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配套工程第三批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EEBW2020-081TP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弥勒至蒙自铁路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配套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 132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 198号);《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指挥部)建设物资管理办法》(滇南物设[2018]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弥蒙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因前两次公开招标时流标,本批次通信专业部分物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工程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北起云桂铁路弥勒站,向南途经弥勒市、开远市,止于红河州州府蒙自市,与既有的昆玉河铁路及规划中的沿边铁路(文山至蒙自至普洱)相衔接。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为双线高速铁路,设计最高速度250公里/小时。新建正线106.804公里,另改建既有蒙河铁路3.612km。共设车站弥勒站(既有站)、朋普站、竹园站、开远南站、红河站5座。

“四电”工程主要包括: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牵引供电、四电房屋工程。

通信主要工程:传输系统、接入网、电话交换网、铁路专用通信系统、数据网、移动通信系统、会议电视系统、应急通信、电源系统及防雷接地、综合网管、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等。

信号主要工程:弥勒站(引入修改)、竹园、朋普、开远南、红河(分普速场、高速场)5个车站、3个信号中继站以及红河动车存车场(纳入高速场)的车站连锁系统、调度集中系统、列车调度指挥系统、自动闭塞系统、地面列控系统、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等。

信息主要工程:公安管理信息系统;办公信息系统。

电力主要工程:新建朋普、开远南及红河车站10kV配电所,改建既有弥勒站10kV配电所。各车站及区间高低压线路、室外照明及电力配套工程,沿线各车站及区间新建箱式变电站,隧道高低压配电、动力照明、设备接地等有关工程。

变电主要工程:新建万家庄、楷甸、红河共3座牵引变电所,新建弥勒、朋普、羊街共3座分区所。

接触网主要工程:新建接触网306.83条公里,架空供电线52.47条公里,电缆4.73条公里。

四电房屋主要工程内容:沿线生活房屋(不含站房)及竹园、朋普、开远南、红河站站台雨棚及其他房屋附属工程。

合同工期:36.5个月,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弥蒙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物资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弥蒙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物资需求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0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10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购买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可编辑WORD版及汇款底单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