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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集邮大楼内装石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北省集邮大楼内装石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及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河北省集邮大楼项目建筑面积29906.7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531.34m2,地下建筑面积11375.45m2,地上9层,地下3层。规划控制建筑高度:44.70米。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东风西路与休门街西南。

  2.3 招标范围

  河北省集邮大楼项目内装石材供货,面积约4000平米。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

  2.6 交货时间

  最迟交货期自收到下料单后15日历天开始按照安装进度要求供货,30日历天供货完毕,零星补单时间不超7天。

  2.7 质保期

  质量保证期为2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是投标产品的加工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公共建筑石材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以合同及网上中标候选人公示页(不含招标人网站的公示页,公示页须显示发布媒介名称)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06日09:00至2020年11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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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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