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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桥头镇专职消防队东莞市桥头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6-202011-2620403-0001

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购置

预算金额:9,760,476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莞市桥头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购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A

举高喷射消防车

1辆 

¥5,500,000.00元

B

水罐消防车

1辆

¥1,900,000.00元

C

小型水罐消防车

5辆

¥1,600,000.00元

D

消防器材

一批

¥760,476.00元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包A、B、C: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包D: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06 日至 2020 11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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