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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物业管理中心四平路校区楼宇(部分)物业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501240

项目名称:同济大学物业管理中心四平路校区楼宇(部分)物业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四平路校区楼宇(部分)物业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
数量:1项;
服务要求:服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本项目服务有效期19个月,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于各服务期末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能取得续签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合同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7年11月6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 财务状况报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打印日期为准;(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近三年(从2017年11月6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4)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投标人须在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完成备案;(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至 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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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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